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基本信息

  • 文件编号:SIBET-CX852100-2014(参考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 版本日期:2013年6月20日
  • 起草部门:科研管理处

1. 目的

对不合格品进行有效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产品)研制、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原料进货到产品交付的全过程不合格品的审理和控制。

3. 职责和权限

3.1 职责

部门/岗位职责
科研管理处不合格品审理组织及故障报告、分析和纠正措施系统的日常工作
质量管理办公室不合格品审理的管理工作
检验人员判定不合格品
有关责任部门对不合格品的原因进行分析、纠正,需要时采取纠正措施

3.2 检验人员权限

负责初判、标识、隔离和报告进货、过程和生产以及产品中的不合格品。

4. 工作程序

4.1 不合格品的判定、标识与报告

  1. 检验人员依据设计图样、工艺文件、检验规范、检验大纲等进行检验
  2. 发现不合格时:
    • 对产品进行标识(贴”不合格品”标签、挂标牌、放不合格品区域)
    • 隔离产品
    • 通知送检人员或项目负责人
    • 填写《不合格品审理记录表》一式三份(检验人员、责任部门各一份,审理员一份)

4.2 不合格品的审理

  1. 审理员收到记录表后与主管设计(项目负责人)、工艺等部门沟通协商,形成审理意见
  2. 科研管理处、资产财务处参加外包件、采购件不合格品的处置
  3. 审理员在”审理员处置意见”中填写审理结论,提出纠正措施要求,必要时征得顾客同意
  4. 审理结论及处理:
    • 返工/返修:检验人员填写《不合格品返工、返修通知单》一式二份,标识并在相应文件上注明
    • 让步使用:填写让步原因,标识,必要时征得顾客同意
    • 报废:填写《废品通知单》一式三份,贴上废品标志,登记台帐,放入废品隔离柜
  5. 严重不合格品:上报科研管理处,由科研管理处组织不合格品审理委员会会议审理(参会人员不少于四分之三)

4.3 审理结论的实施

  1. 责任部门接到返工/返修通知单后及时组织返工或返修
  2. 科研管理处、资产条件处接到进货检验记录表后办理退货、换货或与外包方协调
  3. 责任部门按《纠正措施控制程序》制定并实施纠正措施
  4. 审理员跟踪、验证纠正措施效果
  5. 返工、返修的不合格品必须重新检验,合格后收回通知单并做好记录

4.4 其他规定

  • 改变审理结论需最高管理者签署书面决定
  • 审理结论仅对当时被审理的不合格品有效
  • 未经履行书面审理手续的不合格品,任何人不得擅自取走或转序
  • 审理员按季度统计汇总,报送科研管理处

4.5 不合格品信息

  • 质量管理办公室每半年统计分析,形成质量分析报告
  • 发生不合格品时,迅速通知项目管理人员
  • 有关部门记录并保持与审理和实施有关的质量记录
  • 交付或使用后发现的不合格品,科研管理处及时与顾客沟通解决办法

5. 相关文件

  • SIBET-CX562100-2014 质量成本控制程序
  • SIBET-CX852100-2014 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6. 所用表格和记录

  • 《进货检验不合格品审理记录表》
  • 《过程检验、最终检验不合格品审理记录表》
  • 《进货检验不合格品纠正措施记录表》
  • 《过程检验、最终检验不合格品纠正措施记录表》
  • 《不合格品返工、返修通知单》

关键要点

  • 不合格品必须标识、隔离、报告,防止非预期使用
  • 审理结论分为:返工、返修、让步使用、报废
  • 严重不合格品需委员会会议审理
  • 返工返修后必须重新检验
  • 季度统计汇总,半年质量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