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基本信息
- 文件编号:SIBET-CX852100-2014(参考)
- 版本日期:2013年6月24日
- 起草部门:质量管理办公室
1. 目的
消除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和项目(产品)研制、生产全过程中已发现不合格的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所纠正措施的制定、实施和评价。
3. 职责
| 部门 | 职责 |
|---|---|
| 各部门 | 负责本部门纠正措施的制定、实施和记录,报质量管理办公室 |
| 质量管理办公室 | 负责纠正措施的汇总及管理工作 |
4. 工作程序
4.1 识别和评审不合格
各有关部门负责识别本部门不合格,确定不合格性质:
- 产品不合格
- 过程不合格
- 体系方面不合格
- 顾客抱怨反映的不合格
4.2 分析不合格原因
组织相关人员调查、分析,选用适当的统计技术。可能原因包括:
- 文件未做规定或规定不适宜
- 未按规定的程序或要求执行
- 人力资源不足,缺乏培训或工作失误
- 设备、设施等资源不足
- 材料或元器件缺陷
- 计划安排不当
- 工作环境不适宜
- 管理方面的缺陷
- 沟通不够
- 对标准、文件理解掌握不够
- 供方造成的不合格
4.3 评价纠正措施需求
以下情况需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 关键件、重要件产生不合格品
- 关键过程产生不合格品
- 生产过程中带有规律性的不合格品
- 批量产品中发现不合格品
- 价值高的产品产生不合格品
- 有顾客投诉或抱怨
- 外部审核和内部审核发现的不合格项
- 过程监视和测量中发现过程能力不满足需求
- 管理评审提出的需采取纠正措施的问题
- 供方造成的不合格
4.4 确定和实施纠正措施
- 明确时间节点、完成标志和实施责任人
- 各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 实施过程中举一反三全面检查
- 供方造成的不合格,向供方提出纠正措施要求
4.5 记录结果
- 有关部门记录纠正措施结果
- 责任人直接负责记录
- 供方负责的,由供方记录
4.6 评价有效性
- 实施完成后评价效果
- 质量管理办公室组织评价内外审不符合项的纠正措施
- 未达到预期目的时,重新制定并再次实施
- 向科研管理处通报最终产品质量有关的问题
4.7-4.10 其他规定
- 文件修改按《文件控制程序》执行
- 每半年统计纠正措施制定、实施情况
- 每年汇总作为管理评审输入
- 保存相关记录
5. 相关文件
- SIBET-CX423100-2014 文件控制程序
- SIBET-CX605100-2014 质量信息管理程序
6. 所用表格
- 《纠正措施实施计划表》
- 《纠正措施实施效果验证、评价记录表》
关键要点
- 纠正措施目的是消除原因,防止再发生
- 需评价影响程度,措施应与影响相适应
- 实施后要验证有效性,未达目的需重新制定
- 每半年统计,每年汇总作为管理评审输入